院字〔2023〕10号
学生党的发展对象的确立、培养、考察工作由学院党委领导,学生党支部、学院团委负责具体落实,确立、培养、考察工作程序如下:
一、发展对象的确立
(一)团支部召开“推优”大会
学院团委在校团委的统一部署下,向同级党组织汇报并确定本单位“推优”工作的具体进程。各团支部按照部署提出召开“推优”大会申请,经学院团委批准同意后,由团支部书记主持召开。党员监督人到会指导、监督。学院团委负责“推优”工作的监督考核,确保“推优”工作标准严格、流程规范。
1.推荐条件
(1)具备良好思想政治素质,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背离党中央精神的错误言行,积极主动向其他团员青年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坚持传播党的政策主张。
(2)培养满一年且院党校考核合格的入党积极分子。
(3)努力学习文化知识,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学习态度端正,刻苦努力,成绩优良,被推荐前一年不得有挂科,自入学以来总挂科不能超过3门,被推荐前一年综合测评排名具体条件:
在前一年班内综合测评排名原则上均不低于班级前1/2,但对符合以下条件同学可适当放宽至2/3:
①学生干部,包括班级干部、校、院学生会主席、各部部长、副部长、社团负责人,任职期间,表现积极、工作认真、成绩突出,获得师生好评者。
②为学院、班级做出突出贡献的同学,由团委推荐,提交党支部讨论。
③获国家级、省级各种竞赛前三名或三等奖以上奖励者,以及获省级(含省级)以上各种荣誉称号者。
④通过英语六级者或计算机等级考试三级及以上者。
⑤大四最后一学期原则上不列入计划,也不发展党员。
注:①需要使用A标准放宽条件的,班级干部需要联系班主任组织召开班会,对本人任职期间的表现进行匿名民主评议,分“好”、“一般”、“其他”,其中“好”超过应到人数(包括班主任)半数以上的,可放宽至2/3。需提交民主评议票和班委任职证明 ;②需要使用A标准放宽条件的,学生会干部需开具有校、院团委负责老师签字盖章的“学生干部任职期间表现优异证明”可放宽至2/3;③需要使用C、D标准放宽条件的,需提供相关证书。
(4)遵守校规校纪,认真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热心集体与公益事业,在学习、工作、生活中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得到团员青年的广泛认可。
(5)有坚实的群众基础,在校、院、团支部组织的各项文体活动中,工作积极、表现突出,在同学中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尤其担任过学生干部即班级干部、校院学生会主席、各部部长、副部长、社团负责人等职务,工作成绩突出者优先考虑;在某专项工作中有突出贡献者优先考虑。
(6)经常向党、团组织汇报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主动接受党、团组织的教育和考察。
(7)推荐发展对象应有1年以上的团龄。“推优”的比例原则不超过团支部团员人数的20%,可根据年度工作计划确定。
(8)积极推荐优秀“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学员作党的发展对象。“青马工程”学员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期间参加的理论学习、社会实践等课程应当记入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材料中。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作为推荐对象:
(1)对马克思主义缺乏信仰、不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立场不坚定、态度不坚决的;传播反党反社会主义言论的;不能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规定、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
(2)在校学习期间受过处分。
2.推荐程序
(1)团支部召开支委扩大会,邀请班委及班级党员参加,根据个人申请,按照推荐条件审核基本情况,讨论提出候选人名单;
(2)团支部向学院团委提出召开“推优”大会申请,经学院团委批准同意后确定召开会议的时间和地点,邀请班主任参加,并通知学生党支部,党支部派党员监督员参加;
(3)清点参加“推优”大会的团员人数,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团员到会方可进行。
(4)团支部委员会介绍符合“推优”条件的候选人情况。候选人从思想政治、道德品行、作用发挥、执行纪律等方面进行自我评述,重点介绍入党动机和接受培养教育的体会认识。
(5)参会人员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民主评议,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团员的半数以上的候选人,进入考察环节。
(6)团支部委员会对推选出的候选人进行考察,考察不唯票,结合平时表现、班主任意见、辅导员意见,根据下发至班级的拟推荐发展对象名额确立班级推荐人名单。
“推优”情况在团支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学院团委反映。公示无异议后将有关材料报学院团委审核。
(7)学院团委审核团支部推荐意见和相关材料,对被推荐对象进行进一步考察。对符合条件的,汇总“推优”情况说明以及考察材料等报校团委审核备案。
(8)各班团支书认真填写《纽约国际上网导航团委推荐优秀团员成为党的发展对象情况登记表》(附件1),经党员监督员和班主任、辅导员签字后,将纸质表格和电子表格上报学生党支部。上报后的名单本班不得进行增减替补;凡是签字栏有代签的,一经核实,给予代签人和被代签人院级记过及以上处分;各班团支书认真组织填写《太原科技大学共青团党的发展对象推荐表》。
备注:对于推荐超龄团员成为发展对象,要经支部党员和群众推荐,党支部在一定范围内考核来确定。
(二)党支部召开支部委员会讨论确定发展对象
党支部参考团支部推优名单,各支部召开支委会,了解讨论候选人的思想政治表现和个人综合素质,按照各支部的实际情况,可从思想政治素质、理论学习情况、综合素质成绩、群众意见、班干部意见、党员意见、导师意见、班主任意见、辅导员意见等方面进行考察,可自拟比例,拟定发展对象并在学院公告栏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
在入党积极分子被确定为发展对象后、预审及召开支部大会前,逐人把好政治关。把关的方式包括问答、答辩、座谈等,结合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等不同培养层次学生的思想成熟情况,组成由党支部委员会成员、组织员、党员教师、培养联系人、学生党员代表、学院党委负责人参加的考察组,综合把握发展对象的培训考核,行为表现、遵规守纪、理论素养、思想品质、政治觉悟等情况,把一年培养期内的思想进步以及政审情况贯通研判,对发展对象进行一次严格把关,并做好相关记录。
党支部将发展对象初步人选向党员和群众公示,无异议后报党委备案,经校党委培训合格确定为发展对象,在全院公示无异议后,党委预审,下发《入党志愿书》。每年4月、10月完成此项工作。
纽约国际上网导航
2023年10月
附件1
纽约国际上网导航 年 月团委推荐优秀团员成为党的发展对象情况登记表
团支部: 应到团员人数: 实到团员人数: 地点: 日期:
序 号 |
姓名 |
性 别 |
民族 |
出生日期 |
籍贯 |
曾现任职务 |
申请入党时间 |
成为入党积极分子时间 |
所获荣誉 |
成绩情况 |
综测排名 |
评议情况 |
是否推荐 |
挂科门数 |
平均学分绩点 |
第一学期 |
第二学期 |
综测是否放宽至2/3(类型) |
票数 |
是否超过应到会团员数1/2 |
1 |
|
|
|
|
|
|
|
|
|
|
|
|
|
|
|
|
|
2 |
|
|
|
|
|
|
|
|
|
|
|
|
|
|
|
|
|
3 |
|
|
|
|
|
|
|
|
|
|
|
|
|
|
|
|
|
4 |
|
|
|
|
|
|
|
|
|
|
|
|
|
|
|
|
|
党员监督员意见: |
党员监督员签字: 日期: |
班主任意见: |
班主任签字: 日期: |
辅导员意见: |
辅导员签字: 日期: |
注:1.此表签字部分须手签,正反打印,手续齐全后交所属支部
2.挂科门数为入学至今总挂科门数(补考通过也视为挂科;选修课除外)
3.平均学分绩点为入学至今总平均学分绩点
4.综测放宽至2/3的类型:
A.学生干部,包括班级干部、校、院学生会主席、各部部长、副部长、社团负责人,任职期间,表现积极、工作认真、成绩突出,获得师生好评者。
B.为学院、班级做出突出贡献的同学,由团委推荐,提交党支部讨论。
C.获国家级、省级各种竞赛前三名或三等奖以上奖励者,以及获省级(含省级)以上各种荣誉称号者。
D.通过英语六级者或计算机等级考试三级及以上者。
5.综测排名为前一学年第一学期和前一学年第二学期,填写规范为:排名/班级总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