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负责党委委员会的组织工作。
具体职责是:
1、负责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配合书记组织完成各种党员先进性的教育、学习活动;做好党员管理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做好评选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党员活动;做好党员和党组织的统计工作。
2、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协同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等抓好党员的思想和纪律,关心党员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搜集、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及时向党委委员会提出表扬、奖励党员的建议。
3、协助书记组织党委的民主生活会,检查、督促各党支部搞好组织、制度等建设,坚持正常组织生活,定期开好民主生活会,做好民主评议、考核党员的工作,帮助党员正确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4、完成校、院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