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我院在力学会议室举办以“学习宪法精神 争做合格公民”为主题的学习宪法师生座谈会,开展宣传和纪念宪法的教育活动。辅导员、研究生党员、学生会干部、班团班干、学生代表共计35余人参加,学院党委副书记兰国生出席了本次座谈会,座谈会由团委书记王志社主持。
会上,兰书记领读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他指出设立国家宪法日,是推进宪法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的重要举措,也是增强法治观念、弘扬法治精神、夯实法治基础的有效途径。大学生作为时代的生力军,更应该深入学习宪法,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增强宪法观念,自觉履行维护宪法尊严、保障宪法实施的职责。同时他希望,同学们今后要通过网络学习活动能够进一步增强法制意识,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做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合格大学生。随后,王老师就《宪法十问》、《一张图读懂宪法日》等宪法知识,和同学们一起分享学习。
会议最后,同学们对学习内容进行了相互讨论,主要对“作为一个大学生应如何落实宪法”这一问题发表自己的见解。光信息121801班王旭东同学说:“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作为一名大学生,应该认真学习宪法并把它落实到生活中去,可能有人觉得宪法离我们很遥远,可是只要生活在这个社会中,我们就生活在宪法中。宪法所规定的一些事是我们完全做得到的,在今后的生活中,我们定会把宪法精神延伸下去。”
我国现行宪法通过1982年12月4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公布施行,经过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四次修正。12月4日是我国的“全国法制宣传日”。今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将每年12月4日确定为国家宪法日,提出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今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