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用科学分院(2003级)
工程力学专业培养计划
专业代码:081701
学科门类:工学工程力学类
专业名称:工程力学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工学学士
业务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力学基础理论知识、计算和实验能力,能在各种工程(如机械、土建、材料、能源、交通、航空、船舶、水利、化工等)中从事与力学有关的科研、科技开发、工程设计和力学教学工作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
业务培养要求:本专业主要学习力学、数学基本理论和知识,受到必要的工程技能训练,具有应用计算机和现代实验技术手段解决与力学有关的工程问题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具有较扎实的自然科学基础,较好的人文、艺术和社会科学基础及正确运用本国语言、文字的表达能力;
2.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领域宽广的技术理论基础知识,主要包括固体力学、流体力学、电工与电子技术、市场经济及企业管理等基础知识;
3.具有较强的解决与力学有关的工程技术问题的理论分析能力与实验技能;
4.具有较强的计算机应用、软件设计和外语应用能力;
5.具有较强的自学能力、创新意识和较高的综合素质。
主干学科:力学。
主要课程:理论力学、材料力学、弹性力学、流体力学、振动力学、计算力学、实验力学、结构力学、电工与电子技术、计算机基础知识及程序设计。
主要实践教学环节:
军事训练、金工、电工、电子实习、认识实习、生产实习、毕业实习、社会实践、课程设计、毕 业设计(论文)等 。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固体力学实验、流体力学实验、工程结构实验、现代力学测试技术。
学生在校期间:共计201周
课堂理论教学112周,必修课和选修课总计2502学时,143学分
实践性教学环节34周,实验课170学时,实践性教学合计36学分
考试、机动、入学、毕业教育等20周
寒暑假期共计七次35周
毕业学分:必修课程134学分+选修课程9学分+实践性教学环节36学分=179学分
其它:本专业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学生毕业后可继续深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