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时间:2014-09-03 点击数:
为了确保新进教师的教学质量,经我院教学督导委员会研究,特制定我院引进新教师试讲制度。
一、 应聘条件:
应聘教师一般应具有博士以上学位。
二、 应聘程序:
1、应聘教师提供自己的简历,由学院领导初选。
2、初选通过后,由学院领导、系主任、教学督导委员会组成听课专家组,进行试讲。
3、试讲内容由各系主任确定。
4、试讲时间半个小时。
5、要求声音洪亮,板书整齐,重点突出。
6、能否留用将由听课专家组集体投票决定,赞成票至少要过半。
三、本规定即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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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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