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开展落实本年度校内转专业工作,根据《太原科技大学在校大学生转专业管理细则(修订)》(科大教字【2019】14号)的要求,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包括院领导和相关专业负责人的转专业工作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彭英 林金保
小组成员:王志社 杨斌鑫 张新鸿 张俊婷 王静 崔学英 刘斌 申强 孟帅
秘 书:李并
二、实施办法
对于满足《太原科技大学在校大学生转专业管理细则(修订)》要求的转专业报名学生,学院综合考虑拟录取专业对转专业学生的要求,分两个阶段工作进行拟录取名单的确认。
第一阶段:确定初步拟录取名单,按以下方法进行。
1.遵照志愿优先的原则。
2.对于申请人数低于计划接收人数的专业,直接拟录取申请学生。
3.对于申请人数高于计划接收人数的专业,优先拟录取专业排比居专业排名前5%的学生(如果专业排名前5%的学生人数高于计划接收人数,则按专业排比由前到后进行拟录取),其余学生按专业排比由高到低进行拟录取,直到符合该专业接收人数为止。
4.如专业排比相同影响排序,则按《高等数学(一)》和《大学英语(一)》的成绩总和由高到低进行拟录取。
第二阶段:确定最终拟录取名单,按以下方法进行。
1. 拟录取名单按第一阶段的方法确定后,由学院组织拟录取学生进行面试,考察学生是否适合在转入专业学习,根据面试情况确定最终拟录取名单。
2.学院审核并签署意见后将最终拟录取名单和转专业申请表上报学校教务处。
三、本细则解释权归纽约国际上网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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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10日